由於無法斷定中國向朝鮮出口的大型特種車輛為軍用,日本政府決定不公佈獲得的顯示去年8月第三國船籍貨船的相關記錄。聯合國決議禁止向朝鮮出口彈道導彈相關物資,也有意見認為中國出口朝鮮的車輛是用於彈道導彈搬運和發射的車輛。
日本政府在一艘於去年8月從上海出港抵達朝鮮南浦的貨船的出口目錄中,發現了由中國國有企業的子公司開發生産的大型特種車輛「WS51200」。「WS51200」是中國航太科工集團旗下子公司開發製造的。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認為,上述車輛很可能與今年4月在平壤舉行的閱兵儀式上公開新型導彈之際亮相的車輛相同。
日本政府在將上述資訊通報美韓方面的同時,並沒有對外公佈。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示,中國在出口大型車輛時一直主張是「民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1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報道與事實不符,「中方企業沒有出口安理會相關決議和中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物項」。
根據有關朝鮮的聯合國安理會1718號決議,禁止向朝鮮提供、轉讓戰鬥機、軍艦以及導彈等特定武器、相關物資以及技術。而民用的大型車輛並非決議禁止的對象,但如何定義可實現軍民兩用的灰色地帶的物品,主要由各國自行判斷。
日本一名軍事專家認為WS51200「僅從車型和照片來看,很難完全斷定是軍事用途」。日美韓私下裏將上述情況向安理會朝鮮制裁委員會和相關各國進行了通報,有意見認為「無法斷定違反安理會決議」,因此沒有採取公開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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