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發公告稱限制對朝出口原油
2018/01/08
中國商務部1月5日發佈公告,表示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97號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限制對朝鮮出口原油及石油精煉産品。公告自2018年1月6日起執行。此次發佈公告似乎意在彰顯中方正切實履行制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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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友誼橋(左)和鴨綠江斷橋(右)(2017年10月,遼寧省丹東) |
聯合國安理會2017年12月一致通過了對朝制裁決議,將對朝鮮的汽油、柴油等石油精煉産品年供應量上限設為50萬桶。中國商務部在5日發表的公告中指出,「當接近數量上限時,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將根據出口情況發佈公告,暫停當年對朝鮮出口精煉石油産品」。
在安理會的對朝制裁決議中,將各國對朝原油年出口量規定為不得超過400萬桶或52.5萬噸。中國商務部將原油也列入限制對朝出口産品目錄內。儘管中方的貿易統計數據顯示,自2014年起中國的對朝原油出口為零,但被認為實際上仍在出口。
除了禁止對朝鮮出口石油、鐵、鋼和其他金屬、工業機械、運輸車輛等之外,中方本次還禁止從朝鮮進口部分糧食和農産品、包括菱鎂礦和氧化鎂在內的泥土和石料、木材、機械、電氣設備和船隻。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 原田逸策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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