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前實施新型肺炎列為「指定感染症」
2020/01/31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1月31日上午的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就以中國為中心擴散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佈將《感染症法》規定的「指定感染症」政令的施行提前至2月1日。日本原定2月7日起施行,但是由於世界衛生組織(WHO)宣佈新型肺炎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以決定提前施行。
關於「指定感染症」政令的施行,安倍表示,「如果欲入境我國的人患有該傳染病,將拒絕入境。在無法確認感染的情況下,為了強化入境管理,也將迅速討論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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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月31日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就新型肺炎答辯 |
列為「指定感染症」後,可以採取強制患者入院、限制繼續工作等措施。例如,外國遊客以醫藥費負擔為由拒絕入院等情況下,可以使用公費採取入院措施。
此次是2014年的中東呼吸症候群(MERS)之後,日本第5次將特定傳染病列為「指定感染症」。在非典(SARS)等過去4次的指定中,由於日本國內未出現感染病例,所以並未實際採取這樣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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