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高等法院1月3日做出判決,拒絕向日本引渡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目前被拘押在南韓的中國人劉強(38歲)。之前日本根據《大韓民國與日本國之間罪犯引渡條約》要求引渡,但首爾高法認定嫌疑人劉強為政治犯,不在該條約規定對象之內。
首爾高法指出,認定劉強為政治犯的理由為:(1)靖國神社中合祀有戰犯,有政治性象徵;(2)在該神社縱火與政治目的之間具有有機聯繫,等。
首爾高法作出裁決後,韓國法務部于3日夜釋放了嫌疑人劉強,劉強已經于4日返回中國。因為中日間沒有締結罪犯引渡條約,今後向中國要求引渡劉強將更加困難。中國之前一直以劉強屬政治犯為由,要求南韓不要將其引渡給日本。3日,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華春瑩發表評論對結果表示歡迎。
3日,日本政府通過日本駐南韓大使館就首爾高法的裁決向南韓外交部表示抗議,並再次要求韓方應根據引渡條約將劉強引渡給日本。嫌疑人劉強還曾在2012年1月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燃燒瓶,並因此在南韓被判有罪服刑至去年11月。在審訊過程中,劉強自己供述了曾在2011年12月在靖國神社縱火,因此日本政府提出引渡要求。
(小倉健太郞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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