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原管理層3人再判無罪
2023/01/19
圍繞2011年的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傷罪被強制起訴的東京電力3名前高管的控訴進行了審理判決,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細田啟介)1月18日維持一審東京地方法院的判決,再判3人無罪。東京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認定的東電原管理層無法預見超10米海嘯會衝擊核電站妥當。這意味著不再因核電站事故追究東電原管理層的刑事責任,這和已認定責任的民事判決出現分歧。
圍繞核電站事故的責任追究有3條途徑。通過居民訴訟和股東代表訴訟2條民事途徑,已認定了東電作為法人和原管理層的賠償責任。日本最高法院做出了不追求政府責任的司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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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京電力的前副社長武黑一郎進入東京高等法院(1月18日) |
此次的強制起訴案件是刑事裁決。適用追究事故中個人刑事責任的刑法上的業務過失致死傷罪,日本政府並未成為被告。可以説本次的無罪判決再次表明追究東電原管理層過失的難度很大。
今後的關注點在於作為檢察官的指定律師是否上訴。如果上訴,將由日本最高法院進行裁決。股東代表訴訟的審理已轉交東京高等法院。在事故發生即將12年的時候,圍繞原管理層責任仍未得出最終結論。
3名被告分別是東電前會長勝俁恒久(82歲)、前副社長武黑一郎(76歲)、前副社長武藤榮(72歲)。3人起初被檢舉揭發,東京地方法院做出了不起訴處理,而2016年根據檢察審查會的決議,被強制起訴。
本次公開審理的主要爭論點是能否預測海嘯發生的「可預見性」和能否採取避免措施的「避免結果的可能性」兩點。
關於政府機構的地震預測,判決指出「沒有資訊讓其意識到海嘯襲來的現實可能性」。結論是原管理層沒有讓反應爐停止的義務,即使採取了其他防海嘯對策也不能避免事故。
核電站事故時的賠償責任已按照原子能損害賠償法認定:不管有無過失,運營商都負有賠償責任。如果超過運營商的支付能力,「政府要進行必要的援助」,政府的責任不清晰。日本在通過「國策民營」推進核電的過程中,需要朝著明確責任劃分進行討論。
2009年引進的強制起訴制度相繼做出無罪判決。此次判決也再次表明檢方判定不起訴的案件獲得有罪的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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