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去年12月眾院大選的「一票之差」(每位當選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量差距)最高達到2.43倍,圍繞這一情況廣島最高法院於3月25日認定小選區劃分違憲,判決廣島1、2選區的選舉無效。無效判決「在今年11月26日之後生效」。這是日本二戰後首例下令對國政選舉進行糾正的判決。儘管有8個月的「緩期」,沒有立刻無效,但針對沒有著手從根本上糾正差距的國會,司法系統發出了強烈警告。在廣島1區當選的議員有目前的日本外相岸田文雄。
這一訴訟是由律師團提起的,要求判決廣島1、2選區的選舉無效。審判長筏津順子在判決理由中指出:「違反投票價值平等的狀態正在惡化,對民主政治過程的扭曲非常嚴重。最高法院的違憲審判權也受到蔑視」。
圍繞眾院選舉,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11年3月以投票價值不平等為由,對最大差距達到2.30倍的2009年選舉做出了處於「違憲狀態」的判決。但在去年12月16日的選舉中,席位劃分仍未變化,最大差距擴大到了2.43倍。
筏津審判長在判決中指出,自2011年最高法院做出判決之後,到去年9月已經過去1年半時間,這期間理應對選區劃分進行糾正。認為「在合理期限內沒有得到糾正」,判定違憲。
該法院在研究選舉是否有效時重視的是自2009年選舉以來,不僅差距在擴大,差距達到2倍以上的選區也由45個迅速擴大到了72個。認為「已經達到憲法所不能允許的狀態」。
關於選舉無效判決的生效時間,由於調整選區劃分時將出現被認為選舉無效的選區沒有議員的情況出現,所以認為「不適合立刻無效」。但同時考慮到「如果長期放任選舉處於無效狀態,將會導致政治上的混亂」等情況,最後做出的結論是,從眾院選區劃分審議會開始工作的去年11月26日起,在一年後生效。
圍繞去年的眾院選舉,日本兩個律師團向全國14個高等法院及支部提起了同樣的訴訟。在小選區方面,預定3月27日前將做出共計16例宣判,此次廣島的宣判為第8例。在此前的宣判中,東京高等法院、札幌高等法院、仙台高等法院、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高松高等法院判決「違憲」,名古屋高等法院、福岡高等法院判決「違憲狀態」,但均駁回了無效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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