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5名前高管向東芝和股東賠償3億日元
2023/03/29
3月28日,圍繞2015年曝光的東芝財務造假問題,東京地方法院對東芝及股東要求15名前經營高管賠償損失的訴訟做出判決。審判長朝倉佳秀勒令前社長田中久雄等5人共計賠償約3億日元。財務造假問題是持續至今的東芝經營混亂的開端,前高管沒有因這一問題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是被認定為民事賠償責任,這種情況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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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判決將東芝在基礎設施工程上計提損失準備金過少等行為認定為違反美國會計準則的違法財務處理。得出的結論是,田中久雄與前社長佐佐木則夫等5人「能夠認識到財務處理違法,卻並未履行糾正義務」等。
判決認為,東芝主張的提高個人電腦業務利潤等不屬於違反會計準則的行為。沒有認定前社長西田厚聰(已於2017年去世)等人的賠償責任。東芝當天表示:「將在詳查判決內容、並與代理人協商之後,確定今後的對策」。
在該訴訟案中,東芝要求3名歷屆社長等5名前高管支付總額為32億日元的賠償金,股東要求其他10名高管最高支付約33億日元的賠償金。
東芝設立的外部調查委員會提出了應通過訴訟追究西田厚聰等5人責任的報告。東芝於2015年提起訴訟。之後,日本金融廳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勒令東芝繳納金額為歷史最高的約73.7億日元罰款。另一方面,日本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從東京地方檢察廳得到了「很難立案」的意見,於是放棄了對東芝前高管的刑事控告。
圍繞東芝財務造假問題,蒙受損失的股東們也提起了很多件民事訴訟,要求東芝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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