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防空識別區,是各國為了應對欲侵犯其領空的飛機等,在領空外側劃設的區域。目前國際法上並無具體規定,各國依據國內法律等進行設立。之所以劃設防空識別區,是因為領空為海岸線以外12海浬(約22公里)的範圍,一旦飛機等入侵後將很難進行防禦。
而在經濟層面至關重要的是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EEZ)。日本主張將距離中日海岸線等距離的中間線作為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中國未接受這一主張。
日本於1969年,由當時的防衛廳根據上級指令設立了防空識別區。第2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接管了日本實施航空管制的區域。由於此前日本最西端的與那國島上空的空域不在防空識別圈內,日本於2010年進行了重新劃定。
在防空識別區的應對方面,日本認為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不同,並不是不能進入的空域。民用飛機需要提前通報飛行計劃。而對於未進行聯絡而進入空域的飛機,為了防止侵入領空,日本航空自衛隊的戰鬥機將緊急升空並靠近「入侵」飛機,確認飛機的國籍和飛行目的。
日本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也劃設了防空識別區,例如南韓、台灣及菲律賓等與美國關係密切的國家或地區。日本的防空識別區不包括其主張擁有主權的北方領土和竹島(南韓名:獨島)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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