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戰爭時期強徵中國勞工問題,日本政府的立場是根據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中日聯合聲明,包括個人的賠償請求在內,已經得到解決。
涉及以前大戰的日中之間的請求權(索賠權)問題,包括個人請求權在內,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日中聯合聲明》簽署發表之後就已經不存在。認為「受理訴訟將致使中日關係將進一步惡化」,正在密切關注中國領導層和法院的應對。
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中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在日本進行的強徵中國勞工的訴訟中,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認為「聯合聲明中放棄了個人的賠償請求權」。當時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認為日方對聲明進行任意解釋。
戰爭時期的強徵勞工問題在南韓也成為懸案。12年南韓大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認為被徵勞工的請求權有效,受此影響,去年南韓高級法院判決被徵勞工等原告方勝訴。日本企業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目前正在等待大法院的最終判決。
日韓在邦交正常化65週年之際締結了請求權協定。協定的第2條規定有關請求權問題「已完全解決」。南韓政府的立場是強徵勞工的賠償問題已基於協定包含在日本支付的用於經濟合作的5億美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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