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自民黨聯合執政的日本公明黨6月12日確定了在限定範圍內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方針。提出只有在發生「(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被從根本上顛覆的緊急或不正當事態」等限定條件下才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相比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提出的「限定允許論」,進一步縮小了允許行使的範圍。自民和公明兩黨正就相關問題進入最終調整,但估計要到6月22日本屆國會閉幕之後才能做出內閣決定。
公明黨對解禁集體自衛權持謹慎態度,但安倍態度堅定,為了避免聯合執政的關係出現破裂公明黨將做出讓步。公明黨將以1972年時的政府見解為根據,討論改變目前想法,轉為同意解禁集體自衛權。
1972年的政府見解在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同時,嚴格規定只有在發生「(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被從根本上顛覆的緊急或不正當事態」的情況下才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而幫助同盟國抵禦外來攻擊的情況則不被允許行使。公明黨目前正在探討如何加以解釋,使得即使在未直接遭受攻擊的情況下也適用上述限定範圍,並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
例如,安倍在5日的記者會上所列舉的「(例如朝鮮半島的事態等)周邊國家發生事態時美國運輸艦搭載日本人撤離時,日本自衛隊向美國艦船提供保衛」等就屬於上述情況。公明黨幹部在12日表示,在同意解禁集體自衛方面,「如果是應對日本週邊事態的情況的話更容易獲得黨內的理解」。
在13日召開的日本執政黨會議上,自民黨計劃就72年的政府見解進行説明,不過將推遲提交內閣決定文案。因為有必要收集和統一兩黨意見並對內閣決定文案的細節進行調整,相關內閣決定可能要到本屆國會閉幕後。
關於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執政黨共識,安倍12日在參議院農林水産委員會上表示「不能操之過急,但是在應該做決定的時候做決定是執政黨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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