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7月1日傍晚召開臨時內閣會議,為了解禁集體自衛權,決定變更憲法解釋。此次安倍改變了日本歷屆政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立場,在相關法案成立後,日本即使未直接受到攻擊,只要國民面臨明確的危險等情況,日本自衛隊就能與他國一起實施反擊。日本二戰後的安全保障政策一直基於「專守防衛」的基本理念對自衛隊在海外的活動進行了限制。目前,這一安全保障政策迎來了歷史性轉變。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當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對於此次決定的理由,安倍強調「日本面臨的形勢正日趨嚴峻。為保護國民的生命與和平的生活,需要設想所有可能出現的事態,建立萬無一失的安全保障體系」。同時還指出,萬全的準備有助於遏制戰爭。對於實際行使集體自衛權,安倍主張「必須是必要最小限度」,表達了在限定範圍內允許行使的立場。
日本政府作為防止集體自衛權被無限制行使,重新制定了允許行使武力的三個條件。新的三個條件規定:?有密切關係的其他國家受到武力攻擊,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存在從根本上受到顛覆的明顯危險;?為保護國民而沒有其他的適當手段;?必要最小限度的行使。明確表示,在滿足這三個條件情況下的武力行使是基於國際法上的集體自衛權,「在(日本)憲法上屬於為了保衛國家而不得不採取的自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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