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11月28日發佈消息稱,商船三井、日本郵船、川崎汽船等8家國際海運企業違反中國《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對除日本郵船之外的7家涉事企業合計處以4.07億元罰款。發改委認為,這8家企業存在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
這8家企業分別是日本郵船、商船三井、川崎汽船、威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華輪威爾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輪船有限公司、日本東車輪船有限公司和智利航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發改委認為這8家企業在往返中國和北美及歐洲的航線的運送汽車及工程機械的大型貨船的運輸費用方面存在價格操作問題。
發改委對涉事的8家企業處以了2014年度于中國市場相關的滾裝貨物國際海運服務銷售額之4~9%不等的罰款。同時,發改委認為日本郵船、川崎汽船、商船三井「(3家企業)主動報告了汽車等滾裝貨物國際海運市場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了重要證據」,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寬大情節,對日本郵船免除處罰,對川崎汽船株式會社處以4%的罰款,計2398.09萬元,對商船三井處以7%的罰款,計3812.11萬元。另外,對日本東車輪船有限公司處5%的罰款,計1126.86萬元。
據中國國內媒體的報道,發改委2014年8月接到了某公司的主動報告,使得調查取得了進展。該企業被認為是被免於罰款的日本郵船。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永井央紀 北京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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