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批覆了有關2015年8月天津港發生的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中國媒體2月5日報道了被公開的報告內容。報告認為原因是,危化品倉庫的貨櫃內保存的硝化棉濕潤劑散失出現局部乾燥,結果因高溫等起火。雖然建議對責任人給予處分,但排除了當時所傳的事件性。
爆炸8月12日發生在天津港附近工廠和倉庫聚集的濱海新區。調查報告顯示,事故造成參加滅火的消防隊員等165人死亡。約1萬2400輛汽車等受損,經濟損失達到68.66億元。
關於直接原因,報告指出,在瑞海公司經營的倉庫,保管不完善的硝化棉因高溫等氣候原因起火。然後引燃了硝酸銨等周圍放置的其他化學物品,進而引發了大爆炸。
事故發生當時,中國國內相繼有聲音表示,消防隊噴水反而招致了化學物質的大爆炸。中央電視臺報導稱,消防員未被告知現場存有大量的硝酸銨。但並未直接提及噴水和爆炸的因果關係。
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調查組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同時認為對天津港的水質和大氣並未留下嚴重影響。中國將於8日迎來春節,可以説報告的發佈透露出中國政府希望在此之前突出查明原因和安全對策成果的意圖。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山田周平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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