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要求來自外國的就業人員參加社保的規定已經實施了大約2年。最近,武漢市、天津市開始向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徵收社會保險費。至此實施這項規定的範圍擴大到了中國25個主要城市。雖然在日本企業密集的上海、大連等地尚未實施,但在已經實施城市的日本企業甚至出現了削減日籍駐員的動向。與當地的人工費上漲一樣,社會保險費也在逐漸成為駐華外資企業的沉重負擔。
中國政府於2011年7月實施《社會保險法》,該法在第97條中首次明確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之後,北京市於10月開始向外國就業人員實施徵收保險費,成都、青島、蘇州等城市也緊隨其後。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對中國的4個直轄市及29個副省級城市進行了問詢調查,結果顯示其中25個城市已經開始向外國人徵收社保費。尚未徵收的只有上海、大連、東莞、溫州等8座城市。這些城市外資企業數量眾多,對實施規定採取了慎重態度。
中國社會保險由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保險構成,每月繳納的保險費按勞資雙方繳納的合計,約佔收入的4成。按照法律規定,繳費基數上限 為當地平均收入的3倍,如果收入超過上限,超出部分不被計入繳費基數。而在中國工作的大部分日本駐員的收入都差不多在這個上限水準。如果在北京參加社保,一年增加的支出約為4.86萬元。
一般參加社保15年後才有資格享受養老金等,而外國在中國的駐在人員15後還留在中國的情況很少。因此,有日本通商界人士稱這是「拿外國人的錢彌補財政資金短缺」。
作為率先開始徵收保險費的青島市,日本人學校的學生人數比2年前減少了20%以上。有看法指出,除了反日遊行等的影響,向外國人徵收保險費也是造成學生人數減少的原因
(森安健,大連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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