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上午對薄熙來(64歲)進行了宣判。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産。中國新領導層為這場曾動搖整個中國的事件進行了了斷。
中國對政治局層面的高層追究刑事責任是2008年判處前上海書記陳良宇18年徒刑以來的首次。
薄熙來全面否認了罪行,但地方法院駁回了其主張。中國法院為二審終審制,薄熙來還可能進行上訴。不過判決結果在二審中被推翻的可能性很低。可以説,薄熙來事件在政治上已經劃上了事實上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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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網誌「濟南中院」 |
過去,1998年因貪污罪被處以有期徒刑16年的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曾因不滿一審判決而提起上訴,但上訴在二審中被駁回。
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市長和商務部部長期間,通過其妻子和兒子收受賄賂約2000萬元,並侵吞公款500萬元。為隱瞞其妻子投毒殺害英國公民事件,實施了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薄熙來在擔任重慶市市委書記期間,開展了「唱紅」和「打黑」運動,獲得了保守派和低收入人群的一定支援。
8月的公開審判長達5天,這在中國十分罕見。濟南中院通過「微網誌」直播了審判進程。
(大越匡洋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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