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廣東《新快報》記者被湖南長沙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問題,《新快報》10月27日在頭版刊登致歉聲明,稱「特此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承認「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該報此前連日在頭版刊文要求釋放被拘記者,顯示出與當局對抗的姿態,但由於該記者的認罪視頻在中央電視臺等播放,其態度為之一變。
該報在致歉聲明中,承認報道中聯重科涉嫌財務造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記者陳永洲和報社的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稱「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對在頭版刊文要求放人的做法表示反省。不過,《新快報》在刊文中未對事實情況進行具體説明,而只是轉載了新華社26日根據拘留中的記者陳永洲的供詞發佈的報道。
關於陳永洲的報道,新華社僅指出了其發表的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問題的報道的失實之處,而對《新快報》23日報道中認為屬客觀報道的中聯重科涉嫌財務造假等問題的真相卻沒有予以追究。陳永洲在供述中提到的向其提供資訊和錢財的人物也並未被公開。
中央電視臺26日多次播放陳永洲承認收受50萬元的視頻。社會上也出現了要求《新快報》「立即停刊」和「賠償中聯重科股價下滑損失」的批評聲。
(桑原健 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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