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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固定價格收購光伏電力制度或難以為繼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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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經濟産業省正在研討暫停認證新的大規模光伏發電設施。日本要求電力公司以政府方面規定的優厚價格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電力,被稱為「固定價格收購制度」。在這一制度吸引下,向政府申請認證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商激增,電力公司已經沒能力接受。

  現有運營商的新增建設也將被凍結,將優先確保目前已獲認證的設備的運作。同時將下調光伏電力(光伏發電産生的電力)的收購價格,全面調整再生能源的供給體制。

  經濟産業省將在定於10月15日召開的「綜合資源能源調查會和新能源小委員會」上提出「固定價格收購制度」的修改方案,並在年內敲定具體舉措。在東日本大地震後迅速擴大的再生能源相關産業和地方政府將被迫調整業務和政策。

  受始於2012年的「固定價格收購制度」的推動,可在短時間內購置設備的光伏業務迅速迎來了大量投資。僅在今年6月份,輸出功率在50千瓦以上的中等規模以上光伏發電設施就有約400起認證申請。九州電力等5家電力企業以超過輸電線的接收能力為由,9月底宣佈停止接收,導致運營商之間出現了混亂。

  經濟産業省將討論的方案是凍結新增認證,同時給收購成本總額設置上限。將來收購價格很有可能大幅下降。關於電力的收購價格,將區別對待每種電力來源。將下調光伏發電的價格,同時優待設備引進需要較長時間、但能夠穩定提供電力的地熱和水力發電等。

  日本政府為了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等目的,提出在2030年之前,在全部電力來源中可再生能源超過21%的目標。不過,由於出現一系列的混亂,制度設計的漏洞浮出了水面,因此不得不對制度進行根本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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