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將放寬日本企業申請徵收反傾銷稅的條件。當商品以不公平的低價從海外傾銷至日本時,作為對抗措施,日本企業將可以更輕鬆向政府申請徵收反傾銷稅。即便只是相關業界的部分企業受害,也可以提出征稅要求。這將改變日本政府此前儘量不採取反傾銷措施的方針,將在容易受到中國等低價商品出口攻勢的鋼鐵及化學行業充分利用這一措施。
4月5日上午的日本內閣會議通過了《關稅定率法》的政令修訂案。最早將於5月實施。
海外企業以低於本國正常售價的低價出口商品時,日本政府可根據世貿組織(WTO)的協定,徵收相當於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差額的關稅。不過,要實施反傾銷稅的話,政府需要接到企業和業界團體的徵稅申請,並做出是否屬於不公平出口的判斷。在業界團體的申請條件方面,日本比海外更為嚴格,這也是日本徵收反傾銷稅較少的原因之一。
此前的申請條件是必須參加業界團體的「過半」企業生産相關産品,但政令修訂後,條件將放寬到「2家公司以上」。鋼鐵等業界團體由生産各類産品的企業組成,很難滿足過半企業這一必要條件。據日本經濟産業省介紹,沒有任何國家在申請階段設置如此苛刻的條件,因此將把門檻降低到與其他國家相當的水準。
日本政府之所以讓企業更容易申請對抗措施,原因是日本很少採取反傾銷措施。從2010年開始到2014年,美國啟動反傾銷57起,歐盟為32起,而日本為0起。即使在過去20年裏,日本也只啟動7起。
在二戰後的很長時間裏,日本都是被歐美等國採取反傾銷措施的一方。基於推進自由貿易的立場,日本一直在極力避免主動啟動反傾銷。
在新興市場國家經濟減速日趨加強的背景下,中國企業等為了保持生産設備的開工率,低價向海外銷售過量生産的産品的情況日益突出。如果對世界性的供應過剩導致的價格無序下跌置之不理,日本企業遭受的損害有可能擴大。為此,日本將適當使啟動對抗手段更加容易,以推動企業和業界團體的申訴的增加。
日本政府2015年秋季以後採取了將反傾銷措施申請所需的資料減少為4分之1、啟動調查的時間從14個月縮短至10個月等改善措施。日本財務省3月敲定臨時性反傾銷關稅、以中國和南韓為對象的案件也迅速結束了調查,今後將繼續縮短調查時間,以減輕日本企業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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