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中文網
NIKKEI——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

  • 20xx 水曜日

  • 0708

  • 搜索
Home > 政經觀察 > 經濟政策 > 日本首次批准老舊核電站延長運轉期限

日本首次批准老舊核電站延長運轉期限

2016/06/20

PRINT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6月20日正式批准運轉超過40年的關西電力高浜核電站1、2號機組(福井縣)延長運轉期限。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事故後,日本核電站的運轉期限原則上被限制在40年。但是由於此次得到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批准,運轉期限最多可延長20年。這是日本首次批准老舊核電站延長運轉期限。關西電力將推進電纜的防火措施等,計劃2019年10月之後重啟核電站。

被批准延長運轉期限的高浜核電站1、2號機組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在同一天下午召開的例會上正式確定高浜核電站通過了「審查書」,審查書相當於延長運轉期限審查(查證高浜1、2號機組的老化對設備的影響)的合格證。批准將1號機組的運轉期限延長至2034年11月(運作60年)、將2號機組的運轉期限延長至2035年11月。

       運作40年左右的老舊核電站延長運轉期限,除了查證是否滿足新安全標準的「安全審查」之外,還必須通過記錄設備詳細設計的「工程計劃」審查以及調查老化對設備産生的影響的「延長審查」。

       日本政府提出在2030年的最佳電源構成中,核電佔20~22%。到2030年,日本運轉40年以上的核電站約有20座,如果不重啟其中的一半左右,將無法達成上述目標。此次的延長批准估計將對電力公司申請延長運轉期的判斷産生影響。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

報道評論

非常具有可參考性
 
10
具有一般參考性
 
1
不具有參考價值
 
1
投票總數: 13

日經中文網公眾平臺上線!
請掃描二維碼,馬上關注!

HotNews

・日本經濟新聞社選取亞洲有力企業為對象,編制並發布了日經Asia300指數和日經Asia300i指數(Nikkei Asia300 Investable Index)。在2023年12月29日之後將停止編制並發布日經Asia300指數。日經中文網至今刊登日經Asia300指數,自2023年12月12日起改為刊登日經Asia300i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