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11新版本放寬生效條件
2018/02/23
不含美國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的11個成員國發表了新協定「TPP11」的條款文案。新協定規定,在簽署協定的國家中,只要至少6個國家和半數成員完成國內程式即可生效,與原來的TPP相比放寬了生效條件。將於3月8日在智利的聖地亞哥舉行簽字儀式,正式確定具體內容。
協定的正式名稱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這是只有7條內容的簡短協定,原始版本中的22項條款被凍結。在凍結的條款中,半數是著作權和專利等與智慧財産權相關的規則。
在原始版本中,完成國內手續的國家GDP總值也屬於生效條件,但由於美國退出導致協定不滿足數值條件無法生效,新協定則取消了這一條件。在新版本的協定中,至少6個國家和半數成員國的「較少國家」在國會完成批准程式之後,在60天後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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