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或關停限期內未完成反恐措施的核電站
2019/04/24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簡稱:規制委)在4月24日的例行會議上決定,如果要求核電站設置的反恐設施未在期限內完成,原則上將命令核電站停止運作。九州電力川內核電站1號機組(鹿兒島縣)距離2020年3月這一反恐設施的最後設置期限不到1年時間。九州電力解釋稱建設已來不及。川內1號機組有可能被關停。
距離2020年3月這一反恐設施的最後設置期限不到1年時間的九州電力川內核電站(鹿兒島縣) |
反恐設施被稱為「特定重大事故等處理設施(簡稱特重)」,根據日本在2011年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制定的核電站新監管標準,設置反恐設施成為義務。需建在遠離反應爐的地點,配備通過遠端控制使反應爐冷卻的設備。即使反應爐遭受飛機衝撞等攻擊,也能避免失去電源和冷卻功能等。
反恐設施需要在匯總核電站詳細設計的工程計劃獲得規制委批准之日起的5年以內完成。將5年定為過渡措施的期間。期間內即使設施未完成,也允許核電站運作。
不過,九州電力、關西電力和四國電力4月17日向原子能監管委員會彙報了預測,稱將比被要求的期限晚1~2年半左右。理由是工程規模比當初預期更大,同時難度更高。
無法在期限內完成設施設置的核電站將「不符合標準」,因此規制委在24日的例行會議上討論了如何應對。委員等一致認為,無法允許過渡期的延長。在此基礎上,全體一致敲定方針稱,不合規狀態的核電站原則上需要停止運作。雖然表示不否認將聽取每個核電站的個別情況,但表示考慮反恐設施的代替手段是幾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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