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央銀行(ECB)執行董事會成員伯努瓦·克雷日前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採訪時預測稱,歐盟(EU)正在討論的銀行業統一監管的「全面落實要等到2014年」。統一意見和完成事務性手續需要花費較長時間,與原定時間相比,最多推遲1年時間的可能性很大。克雷此外還強調稱,作為該計劃的焦點,在購買南歐國家國債時「將附加嚴格條件」,救助對象國將承擔進行財政重建的義務。
歐盟 EU在6月的首腦會議上已經就由歐洲央行統一對歐元區所有銀行進行監督事宜達成基本協議。在該計劃實施後,將更容易掌握在多個國家開展業務的銀行的資産情況。該計劃原預定明2013年1月起實施。
不過,針對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向各國提出的對區域內達6000家的所有銀行進行統一監管的方案,德國政府則主張應該對監管對象限定為大型銀行。雙方意見存在分歧。
克雷表示「(統一監管)有望在明2013年初期開始著手」,暗示雙方的鴻溝正在得到彌合。雖然比原定時間有所推遲,但克雷強調稱,到2014年歐洲央行ECB將於2014年建立統一監管區域內主要銀行的機制。
多名國際金融相關人士表示,在東京舉辦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年會期間,德國政府和歐洲央行ECB進行了多輪磋商。
在聽取德國政府的主張后,歐洲各國政府和央行正在就將銀行業統一監管對象在當前限定為大型銀行進行磋商。對於中小銀行,各國將仍然保留監管職能,但在明顯出現資産惡化和金融市場出現動盪風險等情況之際,將需要向歐洲央行報告,這種機制的方案目前最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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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川省吾 柏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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