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獲悉了日本金融廳一直在討論的內線交易懲罰條例強化舉措。原來不屬於處罰對象的資訊洩漏行為將納入罰款範圍。此外,針對管理客戶資産的機構投資者等的罰款金額也將大幅提高。
在關於企業公募增資的內線交易問題上,野村證券等日本主要證券公司曾向投資者洩露未公開的企業資訊。而投資者根據這些資訊進行交易,獲得了利益或者避免了損失。對於這些行為,日本的內線交易懲罰條例對投資者處以罰款,但資訊洩漏者則不屬於處罰對象。今後資訊洩漏者的也將受到處罰。
與實業企業及其股東等相比,新監管舉措對證券公司的處罰更加嚴厲。實業企業等洩露資訊時,只在進行了內線交易的情況下才成為處罰對象。
而證券公司則不論有無進行內線交易均在處罰範圍之內。不過,證券公司如果向無法預見是否會進行內線交易的對象提供資訊,則不在此列,以把對一般性營業行為等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程度。
關於證券公司洩露資訊時的罰款金額,將沒收增資和M&A(兼併和收購)等承銷手續費的全部。
在美國,如果進行了內線交易,資訊洩漏者才是處罰對象。而在德國和法國,不管是否進行了內線交易,資訊洩漏行為都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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