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美國主導的泛太平洋經濟合作協定(TPP),在促進公平商業活動的競爭政策領域裏,談判取得了重大進展。根據已經達成的協議草案,為廢除國有企業的優惠待遇設置了3到5年的過渡期,在此期間督促新興市場國開放市場。在美國與越南等新興市場國尖銳對立的競爭政策領域已接近達成一致,以年內完成簽約為目標的TPP談判取得了進展。
TPP談判成員國將從8月22日起在汶萊舉行談判會議。協議草案以美國的提案為基礎,加入了澳大利亞的方案。對國有企業的定義很可能採用「政府擁有過半數的表決權」。
國有企業借助政府的資金力量和信用,很容易在市場上形成壟斷。為了使普通企業能在公平條件下開展競爭,有必要限制國有企業的活動。
在協議草案中明確提出對國有企業和外國企業實行無差別待遇。除禁止對國有企業進行專門的免稅外,還要求不得明顯降低産品與服務的價格。禁止國有企業排擠外企與本國企業優先交易。
在目前參加TPP談判的國家中,擁有許多國有企業的越南和新加坡希望TPP不要過於著急地限制國有企業的活動。而美國則希望這些國家進行國有企業改革,要求開放市場。通過給予最長5年的過渡期,目的是為制定內外無差別的規則預留時間,減緩市場開放造成的影響。也有分析認為,美國優先考慮的是年內完成談判,因此向越南等國進行了妥協。
TPP的最大目的是在亞太地區形成高水準的貿易規則。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