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U)于2月28日宣佈,已經就加強區域內銀行監管的方案達成了協議。銀行員工的獎金上限在原則上不得高於全年工資。僅在獲得股東批准時,可以增加至工資的2倍。此舉意在防止銀行交易員等為了增加自己的獎金而從事風險高的交易。
這些協議由歐洲議會、歐盟主席國和歐盟委員會的代表共同匯總。歐洲議會議長舒爾茨強調稱,這是“能夠促使經濟更加公平和安全的劃時代舉措”。
另一方面,擁有歐盟最大金融市場的英國的首相卡梅倫提出建議稱,“有必要確認監管是否具有靈活性”。而倫敦市長鮑裏斯•約翰遜則指責稱,“這是在支援(作為金融街競爭對手的)紐約和新加坡”。
要最終獲得通過,還需要歐盟成員國和歐洲議會批准。在歐盟成員國中,由於採用有效多數表決制,即使英國等一部分國家反對也能通過這項協議。
(禦調昌邦 布魯塞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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