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為了從金融層面推動經濟迅速發展,將向外資開放銀行業務。首先將在法人業務領域允許外資銀行設立當地法人。並討論在2~3年內允許外資銀行開設分支機構,涉足個人業務。緬甸開放金融市場將為日資銀行等外資銀行帶來巨大商機,而尋求擴大業務的日本等外資企業的資金籌措也將因此變得更加容易。
在緬甸軍政府時代,國有銀行曾壟斷市場,因此當地銀行缺乏提供融資業務的充足經驗。目前,包括日本3大銀行在內的約40家主要外資銀行在緬甸開設有辦事處,但並未被獲准開展營業活動。在作為亞洲主要增長中心的該國,金融基礎設施落後的狀況可能對發展構成阻礙。
由於外資進入將導致競爭激化,當地銀行對市場開放存在強烈不滿,但緬甸政府將通過加快推進金融改革來體現重視增長的立場。
緬甸最快將於明年春季實施招標,屆時將允許3~5家外資銀行首先建立全額出資的當地分支機構。被選中的銀行有望逐步獲准通過當地銀行窗口銷售投資商品,這將成為外資銀行進軍個人業務的立足點。
緬甸政府高官表示,「將學習國際金融業務的標準和經驗。同時,為確保當地銀行的盈利,並對融資業務進行適當監管,允許外資進入是有益的」。
(Glen Robinson仰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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