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被強迫勞動的約670名南韓前勞工4月21日以多家日本企業為對象提起了大規模訴訟。之所以選擇在此時提出訴訟,是因為到2015年5月下旬訴訟時效即將到期。今後很可能還會不斷出現類似的訴訟。
日本政府認為原徵用工的賠償問題已經根據《日韓請求權協定》得以解決。但南韓最高法院於2012年5月24日首次做出判斷,認定「個人賠償請求權仍有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指出,從2012年5月24日算起如果超過3年未提起訴訟,按照南韓《民法》規定,請求可能不被承認。
另一方面,南韓執政黨和在野黨議員於3月分別向國會提出了二戰勞工問題不受時效限制的法案。
(小倉健太郎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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