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4月22日向立法會提交了2017年下任行政長官選舉制度改革的最終方案。其依照的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14年8月底的決定內容。香港政府為通過相關法案,將加強輿論宣傳,而部分議員在立場上仍堅持要給予否決。圍繞預定於7月上旬實施的法案表決,各方的明爭暗鬥將會更加激烈。
在最終方案中,提出成立由業界團體代表等1200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在第一階段只要獲得120~240人的推薦即可進入提名委員會的候選名單。由此可以推算,候選人數為5~10人。不過,實際上要想參選行政長官,需要在第二階段的提名委員會投票中獲得過半數支援,排名靠前的2~3人才能真正成為候選人。
香港政府表示,如果2017年能夠落實普選,還會給將來的制度修訂留下餘地。計劃針對認為應當首先實現一人一票的香港選民積極開展大規模輿論宣傳。
(粟井康夫 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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