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沖繩縣美軍普天間基地(位於宜野灣市)搬遷問題,日本政府11月17日上午向福岡高等法院那霸支部提起訴訟,要求啟動「代執行」程式,以撤銷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取消名護市邊野古填海造地許可的決定。12月2日下午,將舉行第1次口頭辯論。如果中央政府勝訴,則將由中央政府取代沖繩縣知事撤銷有關決定。日本中央政府和沖繩縣因對立而訴諸法庭實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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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普天間基地原定搬遷的邊野古沿岸(沖繩縣名護市) |
這是自1995年以來,日本中央政府和沖繩縣因美軍基地問題再次訴諸法庭。1995年當時,圍繞美軍駐沖繩基地用地的強制使用問題,時任沖繩縣知事大田昌秀因拒絕簽署中央政府所需的代理簽名而被起訴。
圍繞普天間搬遷問題,1996年日美兩國政府就返還基地達成協定,1999年日本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將搬遷目的地定在該縣名護市邊野古。2014年12月,反對將基地搬遷到邊野古的翁長知事上任。2015年10月,翁長知事針對填海造地許可表示存在諸如缺乏搬遷至邊野古所需的根據、環境保護措施不充分等「法律性瑕疵」,隨後取消了許可。日本中央政府利用國土交通相叫停知事指示加以對抗。翁長知事不服從這一決定,向中央與地方政府紛爭處理委員會提出審查申請。
代執行:日本行政上的強制執行手段之一。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在都道府縣知事拒絕實施中央政府的法定受託事務時,認定其嚴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主管閣僚將發出要求改正的勸告和指示,如果拒不接受,中央政府有權提起訴訟。只要中央政府的訴求得到認可,就有權代替知事執行。由於是在高等法院起訴,與依據從地方法院開始的《行政不服審查法》進行訴訟相比更易於迅速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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