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允許行使集團自衛權為核心內容的日本安全保障相關法於3月29日起正式實施。日本歷代政權在憲法第9條的約束下一直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而今後將得以行使,日本戰後的防衛政策因此迎來了重大轉捩點。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馳援護衛」的運用將被推遲到7月份參議院選舉之後。將慎重推進運用計劃的制定和訓練的籌備工作。
日本新安保法由包括《自衛隊法》和《武力攻擊事態法》等10項修正法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和隨時可對其他國家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的新法《國際和平支援法》構成。
集體自衛權是指在美國等與日本關係緊密的其他國家遭受攻擊時自衛隊進行反擊的權利。日本政府此前一直認為集體自衛權超過了憲法第9條規定的「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行使」,「在國際法上保有該權利,但是不能行使」。2014年7月日本政府變更憲法解釋,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而此次安保法的實施使得集體自衛權具備法律效力。
此外允許提供後方支援的其他國家軍隊和支援內容的範圍也出現擴大。將加速與美軍的一體化進程,自衛隊將涉足未知的領域。
日本防衛相中谷元28日在防衛省的高層會議上指示稱 「希望慎重開展籌備工作,推進必要的教育訓練」。
今後還將推進自衛隊與美軍共同作戰計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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