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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電事故訴訟案日本政府再次被判賠償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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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事故,日本福島縣和周邊縣約3800名居民向日本政府和東電索賠160億日元的訴訟案日前做出判決,福島地方法院10月10日判決日本政府和東電向約2900人合計支付約5億日元的賠償金。判決書中指出「有可能預見巨大海嘯並避免發生事故」,批評日本政府未指示東電採取海嘯應對措施的不作為行為。

 

       在日本,此類集體訴訟約有30件,此次是第3件做出判決的訴訟,其原告人數最多。這是繼今年3月前橋地方法院的判決之後,再次判定日本政府負有責任。

 

       此次判決重視日本政府的地震調查研究推進本部2002年發佈的「在未來30年內8級海嘯地震發生的概率約為20%」的長期評估,指出「如果當時日本政府立刻進行模擬論證,則能夠預見福島第1核電站將遭遇最高15.7米的海嘯」。在此基礎上認定,核電站的緊急電源設備存在因海嘯受損的風險,如果日本政府(經濟産業相)在2002年底之前行使管制許可權,命令東電採取對策,「則能夠避免因喪失全部交流電源而造成的核電事故」。

 

       判決指出「日本政府不行使管制許可權超過可以容許的限度,明顯缺乏合理性」,但由於東電對確保安全負有主要責任,所以日本政府的賠償責任僅為東電的一半。

 

       目前為止的3起判決均對部分原告的損失做出了超出東電標準的賠償要求。此外,10日福島地方法院的判決還承認了被東電排除在賠償對象之外的地區居民的損失,顯示出現有賠償制度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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