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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的入境限制和撤僑有何依據?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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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蔓延,接連出現禁止來自中國的人員入境的國家。日本政府從2月13日開始除了湖北省外,對於曾在浙江省逗留的外國人也採取拒絕入境措施。包括日本在內,從中國國內將本國國民接回的國家也有很多。在跨國境的人員移動變得十分活躍的如今,拒絕入境及撤僑等措施到底能實施到何種程度呢?

     

      據中國政府的消息,截至2月12日共有129個國家對來自或途徑中國的外國人採取不同程度的限制入境措施。美國、新加坡和澳大利亞等國禁止所有來自中國的人員入境。

  

      日本從2月1日起禁止在申請入境日本的14天之內曾在湖北省逗留的外國人以及持有湖北省發行護照的中國人入境。13日將拒絕入境的範圍擴大至浙江省。7日還拒絕了原本預定停靠日本的「威士特丹號」郵輪(從香港出發)入港。

  

      據日本外務省的解釋,「依據國際習慣法,各國不負有允許外國人入境的義務」,這成為國際性的認識。因此,各國可基於本國國內法律制定允許外國人入境或拒絕入境的條件。

  

      日本政府以《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為依據。該法第5條第1項第14號規定「在可能損害日本國家利益或公共安全的情況下」,可由法相進行判斷,拒絕入境。

  

      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示,14號的適用「原本是針對騷亂等情況的罕見措施」。日本輪值召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ES)的緊急事態大臣會議,將該問題明確為安全保障上的問題,並完成了內閣批准的程式。

  

      部分國家除了中國外,還開始限制來自日本的人員入境。截至13日,太平洋島國密克羅尼西亞、吐瓦魯、薩摩亞、吉里巴斯4國原則上禁止曾逗留日本等感染國的外國人直接入境。

  

      世界衛生組織(WHO)公佈的消息顯示,新型冠狀病毒的感染人數截至17日達7.1萬人左右。在日本國內,除了在橫濱港接受檢疫的「鑽石公主號」郵輪外,確診感染59人。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示「只能好好對外解釋疫情並未在日本國內大肆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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