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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擬設新冠疫苗“專利池” 美國姿態慎重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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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

      在新冠病毒疫苗研發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一個新的課題正浮出水準,這就是如何在實用化之後建立一個向世界各地公平普及的機制。5月19日,世界衛生組織(WHO)通過議案,意在展開協調,對最先研發出疫苗的企業進行專利許可權制,以確保廉價供應疫苗。但對於藥企來説疫苗有可能成為“聚寶盆”,為此在研發上處於領先的美國等明顯持慎重態度。

  

WHO的日內瓦總部

   

      該議案由歐盟、日本和澳大利亞在5月18~19日的WHO大會上提出。目的是將新冠疫苗作為“公共財産”,任何人都可以公平利用。作為具體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強制許可權”。

 

      強制許可權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下的制度。在爆發疫情等緊急情況下,只要得到疫情國政府的批准,即使沒有專利擁有者的許可,第三方也可使用專利技術。一般情況下,藥品專利使用費率最高可達到銷售額的50%左右,而利用強制許可權的話,只需幾個百分點就可以使用,因此可實現廉價供應疫苗。

 

      日歐等國家提議利用強制許可權,其背景在於以中美為中心正在全力研發疫苗,擔憂最先研發出疫苗的企業忙於“圈佔”市場。藥品專利原則上是一種物質一項專利。如果壟斷市場的企業抬高藥品價格,疫情迅速蔓延的發展中國家等將很難得到疫苗。這也成為擔憂之一。

 

      WHO的決議沒有強制力,但作為國際社會釋放了合作的信號,目的在於牽制企業等的行動。強制許可權原本是用於改善發展中國家公共衛生的制度,但出於對新冠病毒疫情的危機感,加拿大和德國等發達國家也開始修訂法律,以便更容易啟動強制許可權。

 

      美國希望掌控疫苗研發的主導權,與致力於專利公用的國際合作保持了距離。德國媒體3月報道稱,特朗普向德國生物制藥企業提供鉅額資金,作為回報,想要獲得研發中的疫苗在美國市場上的壟斷使用權。而對於此次的WHO議案,美國也沒有參加。

 

      當然各方也必須考慮到濫用強制許可權的風險。投入鉅額研發成本而不能回收,如果出現這樣的事態,很容易導致藥企今後不再積極研發疫苗。

 

      G7也為了發展中國家能夠普及疫苗開始進行合作。5月19日,日本財務相麻生太郎在G7財務相視頻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表示,日本在4月提出了“專利池”機制,各國正在沿著這一機制推進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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