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前慰安婦判決或加深日韓裂痕
2021/01/11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8日就前隨軍慰安婦相關索賠案作出判決,勒令日本政府對原告的前慰安婦進行賠償。日本政府針對慰安婦問題的立場是,已根據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解決這一問題。南韓司法部門針對前勞工問題同樣勒令日本企業給予賠償。此次的對象則擴大到了日本政府,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也越來越走向名存實亡。此次的判決或將對日韓兩國政府之間已經存在明顯裂痕的信賴關係進一步造成傷害。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所在地(kyodo) |
《日韓請求權協定》是日韓兩國建交時簽署的條約。內容包括日本向南韓提供包括有償和無償在內的共計5億美元經濟援助等,相互確認索賠權問題「已完全得到最終解決」。
此次判決以該協定簽訂後索賠權仍未喪失為由,要求日本政府向12名原告(包括已去世的原告)每人平均支付1億韓元。日本政府根據國家不服從外國審判權這一國際法上的「主權豁免」原則,要求駁回訴訟,並從未出席過庭審,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這一原則此次並不適用。
日本首相菅義偉1月8日針對南韓法院的判決表示「按照國際法,主權國家不服從其他國家的審判權。日本絕對不會接受」。同時稱「將強烈要求南韓政府採取措施糾正其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日本政府採取的方針是不控訴,而要求韓方負責糾正。如果日方提起控訴,就意味著服從南韓的審判權。日本可以採取的應對方針除了向聯合國國際法院(ICJ)提起訴訟外,還可以採取召回日本駐韓大使及讓其臨時回國等外交措施,不過首先要看韓方的態度。
被日本外務省召見的南韓駐日大使南官杓向日本外務事務次官秋葉剛男傳達了「要想解決(相關問題),需要兩國保持克制」的觀點。不過,南韓總統文在寅關於前勞工問題,表示「尊重司法判斷」,尚未採取積極的應對策略。此次也有可能採取靜觀的態度。
對於前勞工問題,2018年南韓首次做出了勒令日本企業進行賠償的終審判決。目前正在走相關程式,對扣押的日本企業資産進行出售。1月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圍繞前慰安婦問題做出的判決允許預先執行,因此也有可能會扣押日本政府的資産。雖然原告方律師對媒體表示「難以立即回答」,但也表示會進行調查。日本外務省認為「按照國際法,南韓不能扣押日本資産」。
此次要求日本政府賠償的訴訟勝訴後,此類訴訟有可能接二連三的出現。對日本企業提起訴訟的二戰徵用勞工及原軍人軍屬就是起訴的預備軍。
作為戰後日韓關係基礎的1965年簽訂的日韓協定如果名存實亡,日韓的對立將不可避免長期化和更加混亂。在南韓前慰安婦在日本提起訴訟的1990年代以後,日韓兩國政府為解決問題而做的努力也將化為泡影。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恩地洋介、加藤晶也 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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