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駁回前慰安婦要求日本賠償的訴訟
2021/04/21
圍繞南韓前隨軍慰安婦等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損失的訴訟,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月21日認可了國際法上的「主權豁免原則」(國家不服從外國審判權),駁回了訴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曾在另一起前慰安婦訴訟中判處日本政府給予賠償,此次的判決內容與之截然相反。
前慰安婦李容洙在判決後接受採訪(21日,kyodo) |
此次訴訟由南韓前慰安婦李容洙及慰安婦遺屬等20人于2016年提起。以「受到精神和身體折磨」為由,要求日本政府給予總計約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40萬元)的損害賠償。日本政府從主權豁免原則的立場出發,未出席過庭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在另一起前慰安婦訴訟中判處日本政府向原告每人支付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8萬元)的賠償金。日本政府沒有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經確定。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恩地洋介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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