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國國家統計局宣佈調整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核算方式,對1992年以來的季度GDP核算進行了全面修訂,改用更能準確反映季節因素的形式。中國今後的GDP核算雖然有可能與國際標準接軌,但過去的數據全部被改寫,恐將導致市場上對中國統計可靠性的擔憂愈發強烈。
中國此前是根據年初開始的累計數據來核算GDP。比如,核算第二季度(4~6月)的GDP時,首先累計1~6月的數據,然後從中減去第一季度(1~3月)的數據。這種方法存在無法充分反映季節性特殊變動的問題。
此次調整後將改為直接核算各季度數據的方法,可減少與上季度的重覆和遺漏。容易受季節影響的生産和建設等的動向將更為準確地反映到GDP上,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表示,「將使我國季度GDP核算與國際標準進一步接軌」。
關於各季度的實際增長率,中國一直十分重視「同比」的增長。雖然也公佈「環比」數據,但只是作為一個參考值。國家統計局將從2015年第三季度(7~9月)開始採用新標準公佈GDP統計數據。如果中國的統計數據在反映季節因素方面增加可靠性,將可能與日本等已開發國家一樣,以「環比折年率」增長率進行比較。
但是,也可能為市場帶來困惑。國家統計局認為修訂後的「平均變化在0.1個百分點左右」,但新舊增長率的差值也可能達到1個百分點以上。增長放緩的大方向雖然沒有變化,但中國的經濟統計要想獲得國際上的信賴,似乎還需要一段時間。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大越匡洋 北京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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