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5月6日公佈稱,自2014年起將相當於股份制公司分紅的國有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提高5%。此舉意在通過提高國有企業收益收取比例,加強對社會福利等的支出,並以此來緩解社會對貧富差距擴大的不滿。通過此次的調整,應交利潤收取比例最高將達到25%。
中國共産黨在去年秋季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確定了針對國有企業的應交利潤收取比例的方針,指出將在2020年之前提高至(利潤的)30%。國有企業被指在獲取鉅額利益的同時卻缺乏對國民生活的回報,而上述舉措考慮到了這種批評的聲音。此次將成為針對上述方針實施的第一項具體舉措。
中國國有企業根據特別會計制度繳納利潤的一部分,此前應交利潤收取比例以煙草行業的20%為最高,石油和電力等資源相關企業則為15%。今後將分別提高5%。不過,糧食相關企業等將繼續免於繳納利潤。
繳納金的增加部分將用於社會福利和低收入者補助等民生領域,以緩解社會對貧富差距擴大的不滿。而另一個意圖則是顯示出一定的改革姿態,緩解國際社會愈演愈烈的「中國過分優待國有企業」的質疑。
(大越匡洋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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