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將修改簽證制度,以便讓外國富裕人士能在日本的滑雪場、海邊、休閒娛樂設施等旅遊渡假區長期滯留。目前,持有日本旅遊簽證的人士最多只能停留90天;而新規定出台後,擁有一定資産或年收入的老年遊客最長可以居留1年時間。此舉將有助於擴大旅遊區的消費並拉動別墅等房地産投資。
日本法務省12月3日在産業競爭力會議的國際拓展領域小組會上闡述了上述方針。今後將與相關政府部門就年齡和資産等條件進行磋商後發佈具體內容。
日本法務省設想的是在國際廣泛採用的「長期居留簽證」。據日本法務省介紹,澳大利亞的條件是55歲以上擁有約7000萬日元(約合418.05萬元)以上的資産,紐西蘭的條件是66歲以上擁有約4100萬日元以上的生活資金,符合條件者允許居留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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