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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擬為企業設置月60小時加班上限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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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2月14日在首相官邸召開工作方式改革實現會議,提出了對每月加班時間設定60小時上限的政府方案。計劃將1年內的最高加班時間壓縮至720小時,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的繁忙和空閒時期來調整加班時間。日本政府打算就該方案獲得參加相關會議的日本最大經濟團體「經團連」和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的勞資雙方的同意。日本政府計劃在2017年內向國會提出勞動標準法修正案,最早將於2019年度開始施行。

 

      安倍強調:「需要勞方和資方切實達成共識。附帶懲治措施的加班時間上限的規定以前未能得出結論。」

 

      目前的日本《勞動標準法》規定,每天的勞動時間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如果依據該法第36條簽署勞資協定(三六協定)的話,將允許企業讓員工加班。在這種情況下,規定每月加班時間為45小時,每年為360小時。如果勞資雙方簽訂附帶特別條款的三六協定,便可「無限度」加班。

 

      為了改變勞動者的「過勞」現狀,日本政府將在《勞動標準法》中明確規定加班的時間上限。如果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這一上限,企業就會遭到懲罰。政府方案還規定了三六協定的特例,即年加班時間為720小時,月平均為60小時。加班時間上限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日本所有行業,對象為管理崗位之外的普通勞動者。

 

      日本政府今後還將討論應對業務繁忙期的措施。將允許企業在業務集中的時期讓員工每月加班60小時以上。如果只加班一個月,最多可以允許加班100小時,與前後一個月平均起來,每月不能超過80小時。勞動者加班超過100小時會增加腦部及心臟疾病帶來的過勞死風險,日本政府將避免加班時間超過這一數字。

 

      關於80小時及100小時的加班時間規定,日本在野黨在國會上批評其為「過勞死線」。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也表示反對,因此該規定並未列入此次的方案。但政府解釋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基於醫學依據,為每月加班時間100小時以上」。估計會在3月底制定的工作方式改革總體實行計劃中加入這一方針。

 

      出席此次會議的經團連會長榊原定徵會後向記者團表示,將有條件地接受勞動時間上限規定。他還同時指出,希望政府先為員工較少的中小企業及日本的國際競爭力著想,然後再「考慮設置加班時間上限應採取的方式」。榊原稱,應在具體上限低於每月100小時的範圍內進行探討。

 

      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會長神津里季生表示,「為勞動時間設置上限很有意義。包括720小時的年加班時間,我們都將積極接受」。不過,關於業務繁忙期的特例,「現階段給出數字未免太草率」,對此顯示出謹慎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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