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擴大接納外國勞動者的詳細方案來了
2018/12/18
日本政府于12月17日向自民黨法務部門會議提交了基於旨在擴大接納外國人勞動者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案(以下簡稱:《入管法》修正案)的新制度的詳細方案。將自2019年4月起,在5年裏以約34萬人作為接納上限。另外,將採取避免外國人集中於大城市的必要措施。面向主導接納工作的地方自治體,考慮活用政府補助金等,構建應對多語言的環境等。日本政府計劃在年內正式確定詳細方案,敦促企業和自治體推進準備工作。
關於擴大接納外國勞動者,構建外國勞動者能安心生活的基礎成為當務之急。將顧及在語言和習慣不同的異國工作的外國人的生活環境,構建有利於接納方和輸送方雙方的機制。
《入管法》修正案將設置新的在留資格「特定技能1號及2號」,允許外國人在日本從事單純勞動。將以勞動力短缺嚴重的看護、餐飲和建築等14個行業為對象。日本政府提出的是實施新制度的基本方針和各領域實行方針、法務省令、納入面向外國人的援助措施的綜合應對舉措的各項方案。
計劃將作為5年預期接納人數的約34萬人定位為接納「上限」。如果經濟形勢發生變化,勞動力短缺消除,將停止發放新在留資格。這是因為如果外國人的接納超過限度,將對日本人的就業造成影響。對於日本的接收方,提出維持從事相同工作的現有員工的雇用這一條件。
另外,為了防止人才集中於城市地區,還提出要採取必要措施。將討論實施財政支援等,包括充分利用面向在外國人接納方面推進先導性舉措的自治體的地方振興補助金。將以此敦促自治體採取自主的外國人援助措施,應對外國人集中於工資相對較高的東京等地、地方的勞動力短缺無法改善這一可能性。
為了促進外國人適當參加社會保險,將加強對接納企業的管理。將採取適用醫療保險的扶養家屬僅限於日本居住者等舉措,防止濫用。將向2019年1月召集的例行國會提出相關法案。
通過新在留資格接納的對象目前暫定9個國家。最初預定為8國,即除越南、中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的7國外再增加1國,但目前準備增加尼泊爾和蒙古2國。將在2019年3月前和上述9個國家締結協定。
關於綜合性應對舉措,將重視多語言應對。將在日本各都道府縣和政令指定城市等處設置統一負責生活相關資訊和諮詢的「多文化共生綜合諮詢一站式服務中心」。將利用翻譯和多語言翻譯應用程式,接受有關雇用、醫療和育兒等與生活密切相關問題的諮詢。力爭在日本全國約100處設置。
還將促進醫療機構、110 報警電話和災害資訊發佈等的多語言化,確保外國人的安全和安心。此外,為了金融機構的帳戶開設和手機入網也能順利完成,將敦促業者確保多語言支援等。
為了充實日語教育,將致力於消除日語教室的空白地區和加強日語學校的管理,以提高教育水準。還將提出充實面向外國兒童和學生的教育。
新在留資格的對象年齡定為18歲以上。為了將惡劣仲介業者的參與排除在外,將避免被仲介業者等收取保證金定為接收單位的標準之一。
此外,避免失蹤者出現和以外國人能理解的語言提供支援的體制確保也定為條件。現在的外國技能實習制度的實習生失蹤人數2017年達到7000人。接收方的不完善的管理被視為問題。「特定技能1號」預計有約一半來自實習生,將推進適合工作的環境的改善。
從準備實施接受的14個行業來看,5年的最多預期接納人數以看護為最多,達到6萬人。不過,到府護理不在接納對象內。要求接收方在原則上直接雇用外國人,針對供求關係因季節而變動的農業和漁業,允許實行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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