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方與“暴力團”的鬥爭
2019/01/15
可能在大多數人的眼中,“YAKUZA(也稱黑社會、暴力團)”和櫻花、武士等一樣,都是極具日本特色的事物。在經過很多電影電視劇等文藝作品的渲染之後,日本的“暴力團”籠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由於日本有“指定暴力團”的制度,因此讓很多中國人誤認為日本的“暴力團”是合法存在的組織。其實,“指定暴力團”制度是為了監視並限制這個組織。為了取締黑社會活動,日本警方與民眾做了堅持不懈的鬥爭。其中,福岡縣被稱為“修羅之國(意為凶神惡煞盤踞的土地)”,特別是其域內的北九州市,曾經是“暴力團”活動十分活躍的地方,日經中文網匯總了《日本經濟新聞》等相關報道,為您講述一段日本警方與“暴力團”的鬥爭故事。
“暴力團”是警察起的名
日本“暴力團”的起源可以追溯至江戶時代,主要由開設賭場的“賭徒”、在祭祀活動上經營攤位和管理出攤權利的“攤販”這兩種人發展而來。當時的“暴力團”保護民眾免受武士階級的無理欺壓,同時重視信任關係的“仁義”文化得到美化,在日本的評書等大眾曲藝中,“暴力團”的事跡經常作為美談口口相傳。
山口組第6代組長筱田建市(2011年4月,日本大阪,KYODO) |
但在近代化以後,尤其是二戰之後,“暴力團”的活動迅速擴大至伴有暴力恐嚇的非法領域。從販毒、賣淫到收保護費,社會民眾對暴力團的反感不斷加強,警方也加強了對“暴力團”非法行為的取締。
之後日本進入泡沫經濟時代,“暴力團”開始鑽法律空子,從事土地交易和地下融資等業務,同時加深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關係,進一步擴大了勢力。作為其中一種手法,“暴力團”成員以房地産開發商的身份,將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再轉賣給大型房地産開發商。對於不願出售土地的業主,採用類似恐喝的手段,逼其出讓土地。這樣一來,房地産開發商和銀行的資金隨之流入了“暴力團”。地下經濟與合法經濟的邊界變得模糊不清。
“暴力團”這個説法其實是來自日本的警方,經過媒體傳播後成為社會通用的語言。日本的《防止暴力團成員不當行為法》(通稱:暴力團對策法)將暴力團定義為“這個團體的構成人員有助長團體的、習慣性的暴力不法行為等的擔憂的團體”。
“修羅之國”的福岡
而福岡縣是日本“暴力團”活動比較活躍的地方。據稱,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是福岡縣“暴力團”活動最猖獗的時期。普通市民有時也會成為目標,人們成天惶恐度日。當時,公然索要保護費、內部街頭火並、民宅裏發現火箭筒和手榴彈等都不是什麼稀奇事。
福岡警察官網上公開的手榴彈舉報制度 |
“這裡不是普通地方,我以為這輩子也不會變了”,有福岡人這樣回憶道。1990年的一個悶熱的夏日,福岡縣北九州市小倉北區的一家小酒館裏來了2位不速之客。“也不跟我們組織打個招呼,你們店出什麼事也無所謂嗎?”其中1個男人一腳踹翻了垃圾桶,威脅道:“想在這裡做生意,就必須要雇保鏢!”此後一週,61歲的老闆娘不斷被催促上繳“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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