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方與「暴力團」的鬥爭
2019/01/15
可能在大多數人的眼中,「YAKUZA(也稱黑社會、暴力團)」和櫻花、武士等一樣,都是極具日本特色的事物。在經過很多電影電視劇等文藝作品的渲染之後,日本的「暴力團」籠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由於日本有「指定暴力團」的制度,因此讓很多中國人誤認為日本的「暴力團」是合法存在的組織。其實,「指定暴力團」制度是為了監視並限制這個組織。為了取締黑社會活動,日本警方與民眾做了堅持不懈的鬥爭。其中,福岡縣被稱為「修羅之國(意為凶神惡煞盤踞的土地)」,特別是其域內的北九州市,曾經是「暴力團」活動十分活躍的地方,日經中文網匯總了《日本經濟新聞》等相關報道,為您講述一段日本警方與「暴力團」的鬥爭故事。
「暴力團」是警察起的名
日本「暴力團」的起源可以追溯至江戶時代,主要由開設賭場的「賭徒」、在祭祀活動上經營攤位和管理出攤權利的「攤販」這兩種人發展而來。當時的「暴力團」保護民眾免受武士階級的無理欺壓,同時重視信任關係的「仁義」文化得到美化,在日本的評書等大眾曲藝中,「暴力團」的事跡經常作為美談口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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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組第6代組長筱田建市(2011年4月,日本大阪,KYODO) |
但在近代化以後,尤其是二戰之後,「暴力團」的活動迅速擴大至伴有暴力恐嚇的非法領域。從販毒、賣淫到收保護費,社會民眾對暴力團的反感不斷加強,警方也加強了對「暴力團」非法行為的取締。
之後日本進入泡沫經濟時代,「暴力團」開始鑽法律空子,從事土地交易和地下融資等業務,同時加深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關係,進一步擴大了勢力。作為其中一種手法,「暴力團」成員以房地産開發商的身份,將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再轉賣給大型房地産開發商。對於不願出售土地的業主,採用類似恐喝的手段,逼其出讓土地。這樣一來,房地産開發商和銀行的資金隨之流入了「暴力團」。地下經濟與合法經濟的邊界變得模糊不清。
「暴力團」這個説法其實是來自日本的警方,經過媒體傳播後成為社會通用的語言。日本的《防止暴力團成員不當行為法》(通稱:暴力團對策法)將暴力團定義為「這個團體的構成人員有助長團體的、習慣性的暴力不法行為等的擔憂的團體」。
「修羅之國」的福岡
而福岡縣是日本「暴力團」活動比較活躍的地方。據稱,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是福岡縣「暴力團」活動最猖獗的時期。普通市民有時也會成為目標,人們成天惶恐度日。當時,公然索要保護費、內部街頭火併、民宅裏發現火箭筒和手榴彈等都不是什麼稀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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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岡警察官網上公開的手榴彈舉報制度 |
「這裡不是普通地方,我以為這輩子也不會變了」,有福岡人這樣回憶道。1990年的一個悶熱的夏日,福岡縣北九州市小倉北區的一家小酒館裏來了2位不速之客。「也不跟我們組織打個招呼,你們店出什麼事也無所謂嗎?」其中1個男人一腳踹翻了垃圾桶,威脅道:「想在這裡做生意,就必須要雇保鏢!」此後一週,61歲的老闆娘不斷被催促上繳「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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