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恩第3次保釋申請終於獲批的背後
2019/03/05
針對在拘留所裏被拘留超過100天的日産汽車前會長卡洛斯·戈恩(64歲),東京地方法院終於做出了批准保釋的決定。這是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偵辦的案件,而對於尚全面否認罪名的被告的保釋在這個階段獲得批准實屬罕見。國際社會對長期拘留戈恩提出了批評,這有可能對地方法院的判斷産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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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戈恩的東京拘留所(5日,東京都葛飾區) |
阿姆斯特丹、巴黎、紐約、東京——戈恩在世界各地擁有私人據點,曾乘坐商務飛機四處跨境飛行。他成為東京拘留所(位於東京小菅)的「居民」是在2018年11月19日。因薪酬過少記載和特別瀆職這2個事件遭逮捕和起訴的戈恩的拘留時間已達到3個半月。
「很難理解為何持續拘留」,1月30日在拘留所內接受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單獨採訪的戈恩對於看不到終點的限制人身自由表示出強烈不滿。
起訴後仍持續拘留的目的是防止被告毀滅證據,由法院依據日本《刑事訴訟法》行使職權。日本的司法統計顯示,2017年在一審判決之前獲得保釋的被告約為3成。實際情況下,存在如被告否認罪名、拘留時間將延長的傾向,在審前整理程式和公審開始前獲得保釋的情況很少。
「為避免與外部交換資訊,提出了利用電腦和監控攝影機進行制約的舉措」,2月13日出任辯護人的律師弘中惇一郎在3月4日的記者會上如此透露。可見,在第3次提出保釋申請之際,為打消法院的擔憂,做出了罕見的提議。
在戈恩的第1次保釋申請中,曾將法國國內和駐日法國大使公邸列為住所,但在第2次申請中,變更為東京都內的出租住宅。此外,還提出▽佩戴採用全球定位系統(GPS)的追蹤裝置、▽每天向日本檢察廳彙報、▽上交所持的3個國家護照等。
戈恩方面通過顯示出主動接受日本國內史無前例的嚴格條件這一姿態,試圖跨越保釋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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