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5月6日召開由總理李克強主持的常務會議,部署了2013年經濟領域的重點工作。作為利率和匯率等金融制度改革的一環,將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中國目前僅允許銀行等一部分機構投資者進行的境外投資制度將擴大至個人投資者。
中國對跨境資本流動進行嚴格限制,僅允許被稱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滿足一定條件的金融機構在包括香港在內的境外進行投資。在現行制度下,個人只能在這些金融機構取得的投資額度內間接投資外國證券。
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當局此前一直在討論開放個人境外投資。在國務院正式將其定位為重點工作後,制度設計有望迅速推進。不過,很有可能仍然保留一定資産規模和投資知識等嚴格限制。
在中國大陸,引導個人資金投向香港股票市場的構想曾在2007年浮出水面,但由於個人對投資風險認識不足等問題令人擔憂,結果遭到擱置。開放個人境外投資可能還意在幫助在香港市場上市的中國大陸企業籌措資金。
(大越匡洋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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