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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定上市企業分紅不應低於利潤20%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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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針對上市企業的股票分紅政策,制訂了現金分紅在凈利潤中所佔比例最低為20%的監管方針。中國上市企業的平均分紅佔利潤比例在2012年財年為24%,部分國有企業已經提高了分紅水準,但不分紅以及分紅比例低於20%的企業仍然很多。通過提高分紅比例,有助於吸引重視股東回報的長期投資者。

     此外,中國證監會還將允許發行優先股。優先股股東不享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但相比持有普通股可以得到更高比例的分紅。

     目前以銀行為中心,在不對股價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下進行融資的需求正在高漲,證監會出臺該措施正是為了應對以上需求。

     (土居倫之 上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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