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説是中國法制的鏡子?
2012/03/19
圖為翻譯成中文的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説 |
不久前我時隔多年再次訪問上海時看到此景感到非常吃驚,「中國讀者也開始看推理小説了!」大約10年前,在中國書店裏是看不到推理小説的。最多放幾本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偵探小説。即便是日本小説,也只能看到三島由紀夫和川端康成的作品,松本清張等作家的推理小説還沒怎麼被翻譯過來。那個時候感覺中國人似乎不大喜歡推理小説之類娛樂性的文學作品。
也許是還有比推理小説更有意思的娛樂小説。在娛樂文學方面,香港等地的武俠小説非常受歡迎。《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古典小説也有著豐富的故事情節,出場人物的人生歷程波瀾壯闊,非常吸引人。對於推理小説在中國受到的冷遇,專家們一直以這些理由來解釋。
但筆者曾看到過另外一種奇特的觀點,大致內容是:「凡是推理小説流行的地方,全是司法制度健全的國家。只有人們都信任法律和警察,相信正義必勝的地方,推理小説才具有現實意義而被接受」。
儘管這一説法有失偏頗,但也有可取的地方。推理小説的始祖是19世紀的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這種文學形式後來在英國開花結果,20世紀初在法國也極為流行。這幾個國家的警察制度都非常健全,並在世界上率先進入法治社會。
19世紀與英法美並列為世界大國的俄羅斯和德國盛行純文學,幾乎不寫推理小説。俄羅斯警察為沙皇直屬的秘密警察,不是為市民服務的組織。德國儘管也稱得上法治國家,但相對於保護民眾的權利,法律更側重於維護國家利益。在日本,推理小説受到普通讀者推崇也是在保護公民的法律陸續出台的二戰之後。
中國雖説在1949年建國後曾制訂過一批新的法律,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幾乎全部被廢除,整個社會陷入混亂。完整的刑法還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制定的。當時許多中國知識分子曾自嘲稱中國還遠遠不是法治社會。
法律專業原來在中國的大學裏也是冷門。記得80年代我在中國留學時和中國的朋友説:「在美國與日本,許多文科生都學習法律,畢業後佔據社會要職」時,學生們都露出驚訝的表情。當時中國的律師數量也非常少。推理小説中的主人公除警官和檢察官外,還有許多律師。在美國的推理小説中,有許多故事都是律師以法律為武器與大企業進行鬥爭。我想如果不是法治社會,很難對推理小説有切身體會。
中國正在不斷地變革。在80年代以後,除刑法外,又相繼制定了民法、公司法等現代社會的基本法律。律師數量也由1994年的8.3萬人增加到現在的20萬人以上。與過去相比,法治已經取得了很大進步。也許正是這個原因,推理小説開始「受寵」。
不少中國民眾也在埋怨儘管法治得到了改善,但仍缺乏懲治貪污腐敗的法律、律師、檢察官。確實如此。希望中國進一步推動法治建設。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作家也能在推理小説領域創造出世界級的傑作。
(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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