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慧手機領域保持領先地位的美國蘋果公司採用了自主開發MPU、軟體和終端的“垂直整合模式”。通過與採用“水準分工模式”的個人電腦不同的方式獲得了成功。
另一方面,谷歌則構建了向全球終端廠商免費提供Android版作業系統、然後以廣告業務實現盈利的業務模式。目前該公司已經擁有約7成全球市場份額,將從個人電腦時代起一直有償提供作業系統的微軟遠遠落在了後面。
在曾經建立起個人電腦時代的惠普、英特爾和微軟身上,可以看到成功經驗阻礙革新的“窘境”。這些公司都未能成功跨越“數字懸崖”。而蘋果、谷歌以及已成為全球最大手機半導體廠商的美國高通則都採用了與個人電腦霸主不同的業務模式。今後,惠普、微軟和英特爾等後知後覺者能否捲土重來,將取決於是否能打破成功經驗的阻礙。
關注日經中文網新浪微網志
(奧平和行 矽谷)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