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稅力爭2025年生效,防IT等稅收向美國集中
2023/07/13
包括日美歐、中國和印度等在內的138個國家和地區7月12日匯總了修改國際徵稅規則的多邊條約的大體框架。各國將有權對於在本國國內沒有業務基地的巨大IT企業等徵稅。力爭年底前簽署相關條約,2025年生效。
充當談判秘書處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日前發佈了成果文件。
條約力爭防止稅收集中在IT大企業眾多的美國,確保稅收公平分配給各國。將解決美國企業等通過在各國的業務獲得收益、但仍以本國為中心繳納稅款、並未在提供服務的國家繳稅這一問題。
數位稅是允許對於在本國沒有分支機構和工廠等實體基地的企業徵稅的機制。這是近一個世紀以來首次改變「沒有永久性設施就不徵稅」這一稅收原則,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數位經濟。
設想徵稅對象為營業收入超過200億歐元、稅前利潤率超過10%的企業。金融和資源開採除外,預計全球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在100家左右。對利潤率超過10%的利潤中的25%徵稅的權利將分配給企業擁有服務用戶的國家和地區。
經合組織估算稱,成為數位稅對象的跨國企業的年利潤達到2000億美元。因規則改變而增長的稅收將達到130~360億美元。特別是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將受益。
經合組織(OECD)在巴黎的總部(資料圖,REUTERS) |
雖然對象並不只是IT企業,但原材料成本等高企的製造業的利潤率很難超過10%。谷歌和Meta(原Facebook)等被稱為GAFA的美國IT巨頭更容易成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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