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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貨幣互換協議已失效近一年

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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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獲悉,中國和日本在緊急情況下互換本國貨幣的貨幣互換協議已失效近1年。中日與南韓、東盟簽署了多邊貨幣互換協議,因此不會很快産生問題,但雙邊協議是中日金融合作的象徵,其走向或將成為中日關係整體重建的試金石。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書面採訪表示中日間的協議於2013年9月到期,之後兩國為簽署新協議進行了溝通。而日本銀行(央行)的國際局則表示「關於央行間協議,包括其存在與否,原則上不予公佈」,拒絕回答相關問題。

  日本銀行和人民銀行2002年首次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協議內容是在必要時互換相當於30億美元的日元和人民幣。以此為契機,日本銀行開設了北京事務所等,中日金融走上了合作之路。人民銀行2007年公佈稱已續簽協議,但一直未具體表明協議有效年限。

  中日雙邊協議的空白狀態已持續近1年時間,另一方面,包括中日、南韓、東盟在內的總計13個國家今年7月將區域性貨幣互換網路的協議——《清邁協議》資金額度增加一倍,達到2400億美元。

  中日間協議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同時在2011年的中日首腦會談上達成協定的廣泛金融合作的具體化陷入了停滯。2012年6月,日元和人民幣實現了直接交易,但由於尖閣諸島(中國名:釣魚島)引發的對立等的影響,日本政府購買中國國債的時間表至今仍未確定。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7月底在北京與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舉行了會談,對改善對日關係顯示了積極態度。中日間能否不斷推進類似金融合作的具體舉措、並借此實現兩國關係的重建將成為今後的課題。

       (大越匡洋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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