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限制稀土等礦物資源出口問題進行審查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高級專家組8月7日發佈了幾乎全面支援日美歐起訴內容的最終報告,中國的敗訴已成定局。WTO要求以保護環境和天然資源為限制出口理由的中國今後採取撤銷出口限制等改正措施。
對於中國限制稀土等資源出口,最終報告判定這屬於肆意優待國內産業的政策。同時指出「如果是為了保護環境和天然資源,應該採取限制國內生産的替代措施」。WTO計劃在8月29日召開的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正式通過上述報告。WTO協定規定,除了保護天然資源和環境的情況,禁止限制出口和徵收出口關稅。
日美歐於2012年起訴中國。中國從2006年開始對稀土、鉬和鎢3種産品徵收5~25%的出口關稅,並從2010年開始減少出口量,日美歐主張中國的做法違反了WTO協定。今年3月相當於一審的爭端解決專家組裁定日美歐勝訴,中國向相當於終審的高級專家組提起上訴。
中國除了通過限制資源出口來提高資源價格外,還在中日間發生撞船事件後,將稀土等資源作為牽制日本的外交牌使用。
(原克彥 日內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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