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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恩案或成日本司法向國際潮流靠攏契機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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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拘第108天的3月6日,日産汽車前會長卡洛斯·戈恩(64歲)獲得保釋。在日本司法案件中,「公審前整理手續」開始前即獲得保釋的情況十分少見。對於因戈恩否認罪名而長期被拘以及不允許律師在場的審訊環境,海外對日本的批評聲十分強烈,這也凸顯出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與國際潮流的背離。戈恩事件可能成為日本對刑事司法制度重新審視和調整的契機。

        

獲得保釋的戈恩(3月6日,東京都千代田區)

    

      關於此次事件,尤其受到海外猛烈批評的是起訴後的拘留時間過長。辯護團為了使戈恩獲得保釋,向東京地方法院主動提出了安裝監控攝影機、限制上網和使用電子郵件等十分嚴格的保釋條件,以防止隱藏或毀滅證據及逃亡。

   

      在被告否認罪名的案件中,2016年日本全國的地方法院在首次公審前批准被告獲得保釋的比例僅為8.9%。尤其是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經手的案件,前日本眾議院議員鈴木宗男的拘留期就曾長達400多天。這也被批評為「人質司法」。前東京高等法院法官門野博評價稱「從緩和對日本實行人質司法的批評這一點來看,此次的保釋判斷值得肯定」。法國經濟與財政部長勒梅爾3月6日接受法國電臺採訪時表示「戈恩現在可以自由不受限制地為自己辯護。這是一件好事。」

  

      審訊不允許律師在場

    

      今後的焦點是像戈恩一樣的「限制行動」是否會成為今後的保釋標準之一。為獲得保釋,辯護團提出嚴格保釋條件的事例可能將增加。

    

      但是,由於此次事件的性質與盜竊、詐騙等一般刑事案件不同,法院是否將採用同樣的保釋條件充滿不確定性。法律界相關人士中也有聲音指出「脫離了一直以來的保釋判斷標準,有失公平」。今後保釋率的上升等可能成為確認法院保釋判斷發生變化的試金石。

   

      此外日本的審訊環境也遭受批評。在美國,以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為契機,允許審訊時律師在場的「米蘭達規則」得以確立。應嫌疑人或律師要求,允許審訊時律師陪同的歐洲國家較多,法國只有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才可對嫌疑人進行審訊。了解刑事案件的律師表示「日本的審訊環境落後於世界」。

   

      圍繞日本的刑事司法,聯合國的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再三勸告應允許被告在起訴前獲得保釋以及審訊時律師陪同等。2013年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也批評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還停留在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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